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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 / 2)

边角料有多大用处他自是清楚的。

他家小乔儿聪慧顾家。

那包边角料挺沉的,装到背篓里,加上两匹布和之前买的东西,满满一背篓。陆明远把绣绷子和针线放在了林乔的背篓里。

“夫君,再匀一些我背着吧。”

“不沉,走,咱们先去桥头,再回城门。”

“去桥头?”林乔不解。

“嗯,去给你买双鞋,镇上缝穷妇大多在桥头。”林乔是贱籍,布庄里卖的新鞋不能穿,只能穿草鞋或者是用旧布做的二手新鞋。

“夫君,不用了。我穿夫君的这双就行了,不用买新的。而且,家里有旧衣服,我自己就可以做。”

“做鞋可不是一两日就能成的,你舍得放着那么多边角料不碰,跑去纳鞋底?”陆明远问。

林乔想用边角料做点儿小物件拿出去卖,挣到钱之前,自然没有时间纳鞋底的。

布庄里没有绣花的香囊荷包三文一个,绣了花的,根据绣工四到六文不等,凭他的手艺至少也能卖到五文。布庄赚一点儿,那至少也得给他三文吧。桥头的二手新鞋十文一双,他一天能绣三个荷包可做不出一双鞋。

“那,再不能买别的了。”林乔强调。

“行,买了鞋就回家。”陆明远答。

需要到缝穷妇这里缝衣补鞋的多是些没有家室的单身汉,这边做的鞋也都是卖给汉子的,又肥又大。陆明远领着林乔从东到西,走了半条巷子才找到一双林乔能穿的。

林乔个子比他矮,头顶只到他下巴,脚也小,估摸着大概也就现代39、40码左右,和他43码的大脚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难为他拖着自己的大鞋穿了这么多天。

陆明远拍拍正在试鞋的林乔肩膀,“穿着合适就别脱了,把旧的收起来背着,就穿新的回去。”

“嗯。”林乔乖乖应道,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声音里带着喜悦。已经两年没穿过合脚的鞋,哪怕此时只穿了一双旧布拼的新鞋,一双脚也像踩在棉花堆里。

镇上回村里的牛车要等到时间才能出发,回了村里已经过了晌午。

林乔抱着边角料和针线一头扎进屋里,陆明远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村里针线活儿好的妇人或者夫郎也会绣些小物件去镇上卖了补贴家用,他家林乔估摸着也是打的这个主意。

他一个穿过来的现代人自然不反对夫郎搞事业,但不能让夫郎是迫于生计、养家糊口,不得不搞事业。

家里没钱了,他得把赚钱的事提上日程,不能让夫郎担忧。

以前挣再多的钱都只是一串数字,干巴巴的,躺在银行卡里,没人花、没人动,现在~

赚钱养家喽~他也是有家室要养的人了。

陆明远整个人轻飘飘的,哼着小曲,搅了搅锅里的小米粥,架上小砂锅,锅底抹油,煎饺子。

“小乔儿,吃饭了。”

林乔记挂着屋里的碎布,饭吃得也比平时快了不少。

“吃快了对胃口不好,你那堆破布又不能长腿儿跑了,慢点儿吃。”陆明远道。

“都是新的,虽然碎,但可不是破布。”林乔纠正。那可都是钱啊。

林乔虽然嘴上这么说着,吃饭的速度到底是慢下来了。陆明远说他、管他,就证明陆明远心里想着他,林乔不由生出几分喜悦和安心。

林乔急着稀罕他那些布,就跟熊孩子得了新玩具,小耗子进了米缸差不多。吃了饭,陆明远把要去溪边洗碗的林乔推回了屋,自己端着碗盆去了溪边。

春日午后,阳光正好,明媚不刺眼,暖呼呼的,惠风和煦,空气都是甜的,带着泥土的芬芳。

陆明远舒舒筋骨,端了盆回屋,淘了些高粱米蒸上。

蒸高粱米饭是个慢活儿,他现在蒸上,再用小火煨一下午,到了晚上才又黏又糯,若是再拌上猪油和糖,那真是,神仙都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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